公路工程投標中有關廢標的規定

   2006-09-22 中國路橋網 佚名 9460

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,應當作為廢標處理:
1、投標文件未按要求密封;
2、投標文件未經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(或印鑒),或者未加蓋投標人公章;
3、投標文件字跡潦草、模糊,無法辨認;
4、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;
5、投標人對同一招標項目遞交兩份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,未書面聲明其中有效的投標文件;
6、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送達;
7、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;
8、投標人以不正當手段進行投標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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